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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金宗
2020年12月,國家司法部發布《司法部關于表彰全國人民調解委員會模范人民調解員的決定》,濱州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被表彰為“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為濱州市唯一獲表彰的調委會,這也是全市人民調解委員會中迄今為止獲得的最高表彰。
濱州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于2011年11月掛牌成立。9年來,共接待來訪咨詢近3000人次,調解糾紛近450起,現場調處糾紛50余起,調解成功率95%,調解回訪滿意度99%。
政府主導,保障調解公平公正
濱州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長任組長的醫患糾紛預防與調處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醫患糾紛調處工作。市政府制定出臺《濱州市醫患糾紛預防與調處辦法》,為“醫患糾紛人民調解+醫療責任保險處置醫患糾紛”模式奠定法制基礎。
建立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財政撥付專項資金用于調解員補貼、辦公用房租賃以及日常工作經費等。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了助理調解員,其所需經費從保險部門相應經費中支付。不收取醫患雙方任何費用,保證了調解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多措并舉,助力調解科學專業
醫患糾紛之所以成為社會矛盾的焦點之一,很重要的原因在于醫和法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學科。要讓醫患雙方能從法律的角度看醫療行為是否合法,從醫學的角度看是否違反醫療操作規程,需要醫與法的有機結合才能做出較為正確的判斷和調解。
濱州市醫調委積極調整人才隊伍架構。目前,共有工作人員8名,其中人民調解員4名,他們由在法院、公安、衛生行政、醫院等部門退休的老同志組成。助理調解員4名,由年輕法學畢業的大學生組成。每起糾紛案件由2名調解員與1位助理調解員負責,在專業結構、年齡結構上實現了優勢互補。
同時,市衛生健康委牽頭成立了醫患糾紛調解責任認定專家庫,遇有專業性強的醫療糾紛請專家會診把脈,評價是否存在醫療過錯。聘請律師擔任顧問,遇有特殊案件參與討論。
濱州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還與濱城區法院開展了“訴調對接”工作模式,對于醫療糾紛提起訴訟的案件先進行專業化調解,調解不成再行立案訴訟審理,縮短了案件處理周期,避免糾紛矛盾升級。通過多措并舉,實現了醫與法的優勢互補,有效保障了醫患雙方的合法、正當權益。
完善機制,倒逼流程規范有序
醫責險的實施,要求調解工作不僅要化解矛盾、穩定社會秩序,而且要求對每一起糾紛做到三明確,即明確責任劃分、明確賠償標準及事項、明確賠償數額。
為適應這一要求,濱州市醫調委采取了四項措施:
每起糾紛都請專家提出意見,并結合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責任分析劃分。
為規范接待、立案、詢問調查筆錄和調解文書制作及案卷管理程序,派員到法院專門學習案卷制作、歸檔流程,做到每步工作都留“痕跡”。
實行案件負責制,做到每起糾紛自始至終每步工作責任到人,并建立案卷評分、獎懲制度。
建立案件討論和協調制度,每周一定期對所要調解的糾紛進行案情分析討論、確定調解方法及注意事項、賠付數額,并與保險公司的代理人進行協調,確保調解賠付及時到位。
“調防并重”,加強源頭預防管理
在抓調解工作的同時,也采取了多種措施預防醫患糾紛發生。為此,市醫調委調解員又兼任了“三員”:
當好信息員。將一個時期內調結的案例進行分類分析,按照不同醫院、專業、不同責任性質及賠付金額進行分析,提出成因及防范建議上報至我委,為指導醫療機構改進工作當好參謀。
充當教員。定期對《侵權責任法》、《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等法規的實踐經驗進行總結,制成課件,通過專題會議、講座等形式培訓,為醫院敲警鐘,促使醫院樹立長期、牢固的防范意識。
充當普法員。通過接待患者及家屬、接受社會咨詢和進行面對面人民調解等機會,幫助他們分析原因,釋疑解惑、梳理思路,明確法律責任,使其達到理性依法維權,避免滑入醫鬧甚至違法犯罪的深淵。
群眾之事無小事,一枝一葉總關情。多年來,濱州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用細心、耐心和責任心,做好每一次糾紛調解,致力于成為人民群眾的傾聽者、穩壓器和出氣筒。通過理、情、法的說教,引導當事人依法解決糾紛,架起了醫患雙方的“心橋”。“有醫患糾紛,找醫調委”已成為社會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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